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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
2009-03-27 10:38  文章来源:河津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家电下乡是中央人民政府出台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也是扩大农村消费、拉动国内需求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根据《山西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我市农民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国家财政比照出口退税率,对农民消费者给予13%的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
(一)家电下乡产品。商务部、财政部根据农民消费特点以及节能、环保、耐用、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招标确定有关企业生产的具体规格和型号的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作为家电下乡产品,并定出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2000元,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今后,还将根据农民消费需求情况,对家电下乡产品进行适当补充和调整。
(二)补贴对象。家电下乡政策的补贴对象为我市具有农业户口并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所有人员,但农民每户对每类产品最多可享受一台(件)价格补贴。
(三)实施时间。自2009年2月1日开始,到2013年1月底止,为期4年。实施期间,农民持本人身份证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规定数量的家电下乡产品(以申报补贴时提供的销售发票载明的时间为准),均可享受补贴。
(四)销售网点应具备的条件。商务部、财政部招标确定我省承担家电下乡任务的销售企业(以下称销售企业,名单附后),由中标销售企业统一到市商务局办理备案登记,才能成为家电下乡产品指定销售网点。
销售网点备案的基本条件是:1、必须是销售企业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2、网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3、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所在地区前列,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4、必须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5、必须配备计算机及联网设备和相关操作人员。
(五)补贴申报。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3日后,可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申报手续,并提供如下材料:1、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在载明商品基本情况的同时,应加注购买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2、购买人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没有身份证明的,应出具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3、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4、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没有储蓄账户应及时到金融部门开立储蓄账户。乡镇财政所核实确认后报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
二、主要任务
(一)销售网点的主要任务。
1、积极开展宣传。销售企业及下属销售网点要配合商务局、财政局做好家电下乡的政策宣传工作,统一宣传内容和形式,不得虚假宣传,误导农民。组织重大活动特别是大型促销活动,要提前向商务局报告。
2、规范市场营销。销售网点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确保网点规范经营。销售网点要在明显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要为农民提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使用辅导、上门维修等服务,并向用户详细讲解安全使用常识,使农民买得方便、用得安心。销售网点要严格按照承诺做好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工作,要保证货源充足,同时把好销售渠道的进入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体系;不得搞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如有违犯,市商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严厉查处,直至取消销售资格或吊销营业执照。
3、提供优质服务。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要主动提供家电下乡的政策咨询,指导农民申请资金补贴,积极做好购买、退换等各项服务。对符合“三包”规定要求退货的,要根据不同情况做如下处理:(1)补贴未申报的或补贴申报已备案的,销售网点帮助办理退货手续,即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退货操作,登录退货信息,收回产品标识卡。(2)补贴已申报备案但市财政部门核查不通过的,销售网点帮助办理退货手续,即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退货操作,登录退货信息,收回产品标识卡。(3)补贴已申报备案并经市财政部门核查通过的,由销售网点在信息管理系统提出“预退货”申请,待金融机构完成补贴资金拨付程序后,再按照下条所述程序和方式进行处理。(4)已获得补贴的,由销售网点在信息管理系统提出“退货”申请后,购买人持原销售发票到乡镇财政所审核,并按规定退回补贴资金;乡镇财政所在信息管理系统对“退货”申请进行确认,并在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退货操作,登录退货信息,收回产品标识卡。
4、登录销售信息。销售网点做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登记工作,并在产品售出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销售信息录入到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凡不及时登录信息的备案网点,市商务局可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力要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并报地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导致农民不能申请补贴的,由授权经营的销售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二)商务局主要任务。
1、广泛宣传政策。要会同财政局,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印发宣传单、设立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内容、补贴产品、销售企业及网点,做到农民家喻户晓。
2、受理网点备案。按照网点备案的标准和要求,做好网点备案工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备案网点企业进行会审,确保网点备案的严肃公正,并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严禁以备案为条件向企业收费,同一网点不得重复备案。
3、规范市场秩序。会同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农村家电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欺行霸市、价格欺诈等行为,防止地方保护和市场垄断,为家电下乡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做好协调服务。组织好产销衔接,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农村消费特点,向中标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提出生产和销售建议,保障家电下乡产品适销对路,并为销售企业开展网络建设和家电下乡促销活动提供指导和协调服务。
5、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销售企业、销售及维修服务网点的考核,特别是要加大对产品质量和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对达不到要求又拒不改正的,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并报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6、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商务局设立投诉电话和信箱,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和投诉(投诉电话:5060399)。接到举报、投诉后,通过实地调查、现场办公等方式认真进行核实,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三)财政局主要任务。
1、细化资金管理办法。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并制定补贴资金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明确管理、拨付、发放补贴的具体职责和操作程序。
2、审核补贴申报材料。乡镇财政所要依据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及时受理农民补贴资金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按发票载明的产品销售价格的13%核定补贴金额。申报材料主要审核内容包括:(1)购买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与发票载明的是否一致;(2)发票价格是否在该产品最高限价之下;(3)产品标识卡与购买产品是否一致;(4)每户对每类产品的购买是否超过1台。乡镇财政所核实确认后,符合补贴要求的,报送县级财政部门;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乡镇财政所应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存档备查。
3、及时支付补贴资金。财政部门应当在各乡镇财政所专门窗口配备专职人员保障工作时间,在购买人提出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办妥有关补贴手续。
4、建立资金台账。建立直补资金台账,确保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5、加强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和掌握补贴资金发放动态情况,加强补贴资金的财务管理,并可委托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检查,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兑付;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并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了解农民领取补贴的情况,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相关部门主要任务
宣传部门特别是《河津风采》、河津电视台要做好家电下乡的宣传报道,要让国家这一惠农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同时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做好正、反面典型的报道监督;公安部门要做好家电下乡市场秩序和安全稳定的维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干扰破坏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冒用“家电下乡”名义销售非指定产品和销售假冒伪劣的坑农行为;物价部门要严格家电下乡产品的价格监控,打击各类价格欺诈行为;税务部门在依法征税的同时,要从有利于家电下乡,方便农民购买出发,为销售网点做好相关报务;质监部门要加强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监督,确保农民购买放心商品;农村合作银行要协助做好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
三、组织实施
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意义重大,影响广泛,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生产(经营)企业的社会声誉,事关人民政府的威信和形象。为确实做好各项工作,成立河津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闫新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任孟文(市长助理、市商务局局长)
原文龙(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
蒋振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宣传部、公安局、
工商局、物价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农村合作银行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
办公室主任:薛惠民(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东生(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市商务局贸易市场科
市财政局经建科
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家电下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安排,负责协调解决各类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家电下乡日常工作,及时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做好家电下乡的政策宣传,产销对接、市场监管、秩序安全及各项服务工作,确保家电下乡工作安全有序健康开展。
附:1、山西省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名单
2、河津市家电下乡备案网点名单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山西省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名单

1、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
2、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3、青岛海尔销售公司
4、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5、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6、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9、深圳市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10、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
11、陕西宝鸡长岭冰箱有限公司
12、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
13、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4、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15、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16、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7、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18、太原三友精品商厦有限公司
19、飞龙家电集团有限公司
20、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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